接聽時間:6日上午9:30-11:30,下午網路行銷1:30-3:30
  在線律師:陸小紅(江蘇寧聯律房屋出租師事務所律師)
  張女士:我在浦口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已經住了三個月了,但自從入住後,我的兩個當鋪小孩就經常頭疼眼睛疼心慌等,有一半時間往醫院跑,我自己也一直頭疼眼睛疼心慌不舒服。我懷疑甲醛超標,就在前夜放兩條小金魚關閉房屋一夜,第二天小金魚就死了。我現在想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回押金和剩下的房租,房東不同意,說合同沒有約定。這種情況下,我可以解除合同要回押金和剩餘租金嗎?
  陸律師:可以的。根據《合同法》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張女士租住的房屋甲醛超標,與租賃合同目的當然相悖,張女士是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的。但同時,就甲醛是否超標張女士應支票借款當承擔舉證責任,張女士可以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周先生:我與原公司的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現在到另一家公司就職,但原公司一直未為我辦理人事檔案和社保關係的移轉手續。我多次找原公洗碗機司協商,公司都以我負責的合同尾款尚未收齊,工作未交接完畢為由予以拒絕。請問我能否要求原公司為我辦理人事檔案和社保關係的移轉手續?
  陸律師:可以的,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併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設定任何附加條件。
  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  (原標題:租房發現裝修污染 承租人可隨時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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